一、 藏品 博物館藏品(簡稱藏品)是博物館代表國家保存?zhèn)鞒械膶氋F科學、文化財產,是博物館業(yè)務活動的物質基礎。少數民族文物藏品是本館賴以生存和發(fā)展的根本保證, 也是體現本館價值的重要標志。不斷充實少數民族文物藏品,完善少數民族文物藏品體系,為各少數民族保存一份完整的社會歷史見證物是本館永恒的任務。為了準 確鑒別藏品的歷史、科學、藝術、價值,加強藏品的保護管理,確保藏品的安全,充分發(fā)揮藏品的作用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和《博物館藏品管理辦 法》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二、 定級 鑒于國家尚無少數民族文物統(tǒng)一定級標準,根據本館少數民族文物藏品的價值,本館藏品分為文物藏品(YMB)、參考品(YMC)和復制品(YMF)。其中文物藏品將來依照國家相關定級標準可分為一、二、三級,是國家法定文化財產,必須永久收藏。
三、 職能部門 文物部(即文物保管保養(yǎng)部)是本館負責藏品管理的職能部門。主要職責為藏品的征集、保養(yǎng)、管理、藏品的科學研究。根據分工合理,職責分明,動作協(xié)調,配合 默契,設置得當,力求精干的原則,文物部下設搜集驗收、考訂整理研究、編目總賬、庫房保管、文物技術修復與保養(yǎng)、檔案、文物攝影等組、室,并據此設立相應 崗位。
四、 管理要求 藏品保管原則和要求是:制度健全、賬物相符、鑒定確切、編目詳細、保管妥善、取用方便。
五、藏品管理程序 藏品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是:接收、鑒選、消毒、登記、編目、入庫、保管、提用、統(tǒng)計和注銷等